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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版務公告] 【星夢版總版規】(2010年12月06日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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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發表於 29-3-2009 18:44:51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×笨≠小欣° 於 19-12-2010 22:03 編輯

貼圖分享特別規則:
      
      (Ⅰ) 貼圖時, 應加上不少於十個字的感受或介紹, 否則不給予分數, 直至補回為止.
  (Ⅱ) 貼圖時, 最好使用語法 (IMG代碼) 把圖片直接顯示出來.
  (Ⅲ) 如板主發現閣下文章有死連或重複的情況出現, 有權刪除、關閉該篇文章或扣分.
  (Ⅳ) 所有轉貼圖片將不獲加分. 如以轉貼得來的圖片但聲明原創, 扣10分.
  (Ⅴ) 不得張貼有關針對別人的圖片 (如被殺圖等), 再犯扣四分, 多次犯規扣10分及禁言.
  (Ⅵ) 發表任何遊戲漏洞 (BUG) 圖片將不會獲得加分. (回報遊戲漏洞請到星夢 抱怨區)
  (Ⅶ) 嚴禁發表有關雙開 / 以雙開程式截出的的圖片, 否則扣10分及刪帖.


獎罰方式則以舊有方式為主
1.教學帖::
樂點+20

2.圖鑑 (以一整套為標準,不足一套只會當作普通貼圖處理)
樂點+10

3.為會員提供服務
樂點+8
例子(http://www4.nakuz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3434929&highlight=)

4.普通貼圖:
.沒有經過任何修改
評分方法: 每張1樂點

.只把圖片略為修改
評分方法: 每張2樂點

.已加工圖片
評分方法: 每張3樂點


版規設計:siu芷 小夜*
如有問題請pm各版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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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發表於 29-3-2009 23:59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siu芷 於 2-9-2009 20:58 編輯

抱怨專區特別守則

請注意抱怨案件的證明:
所有抱怨星夢玩家的必須附上相關案件的證據(*1), 例如: 圖片(*2)、有效的文字轉載例如 MSN / ICQ 的對話內容等 (請盡量附上相關數據資料如日期、時間, 及列出資料來源)、聲音、片段等資料證實有關控訴.否則將被判為無證據案件處理.

而無證據案件之發帖者將有以下懲罰:
扣5分
標題高亮淺藍色;並加上[有待證據提供]
警告一次 (一個月內警告三次將會被系統禁言30天)
        
* 注意: (1) 若果行騙案件已向警方報案, 可括免此規, 但請提供相關資料.
           (2) 若果圖片無法顯示或死連, 將跟下例處理.

Part 2. 發帖守則::

2.1] 不得使用隱藏帖子功能 (Hide)、設定帖子權限、發表 (積分) 交易帖, 違者扣10分及由版主代為修改.

2.2] 發帖前請先留意第一頁有否相關案件的討論, 後者將關題及扣5分處理.

2.3] 所有文章一經發表, 版權立即生效, 未經會員許可, 切勿抄襲及轉載! 違者扣40分.

2.4] 若案件私下和解, 請緊記通知版主處理, 以免造成誤會.



Part 3. 回覆守則

3.1] 回覆內容必須有意義, 內容應圍繞案件相關, 違者扣5分.


Part 4. 抱怨態度及注意

4.1] 會員嚴禁以任何文字、圖片等人身攻擊別人, 或發出含有影射性的內容, 禁止張貼任何含有挑釁, 侮辱等言論, 此舉有違抱怨之意, 所有不遵守者跟情況重罰.抱怨者與回應者的交涉必須注意態度, 用詞切忌過份偏激, 違者扣10分; 如引發罵戰者定必根據情況重罰.

4.2] 嚴止會員發表誇張、失實的資料, 如導致他人名譽被損等同誹謗, 違者重扣20分以上. 如該會員透過法律追究, 本壇均不會負上任何負責, 會員須自行負責.

4.3] 嚴禁發表含不雅用語、粗俗、粗口字眼的文章, 如果圖片內有任何不雅用語, 請發表前先將有關字眼隱藏、打格或塗黑相關的部分, 違者扣5分以上.

Part 5. 加分項目

5.1] 發表對官方有建設性的意見, 依內容加分.

5.2] 提供對案件有用的相關資料, 依內容詳盡度加分.

Part 6. 備註

6.1] 本版版規依主版版規作為依歸, 版規如有重疊情況, 則以本區的作準.

6.2] 版主絕對有權力根據違規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, 包括加重處分或甚至禁言等.

6.3] 所有的抱怨, 版主會根據主題內容及會員回覆作出推斷, 證實投訴是否確實無誤.

6.4] 如不滿版主的判決, 請 PM 通知版主重新審判.

6.5] 最後澄清版主不會干擾會員發表的自由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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